健身教练为领奖金冒会员名签到获判缓刑
新北市一名健身教练为了获得额外的奖金,竟伪造学员上课签名,最终被法院以伪造文书罪判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
据悉,该名陈姓男子于2016年10月起在成吉思汗健身俱乐部担任教练。除了基本月薪外,教练需执行60堂以上的教学才能领取额外奖金。为冲高业绩获得奖金,陈男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间明知5名会员未于伪造日期到俱乐部上私人教练课,竟冒签5名会员名字签到。
俱乐部最终发现其行为后提告。审理时,陈男对犯行坦言不讳。法官考量他须扶养母亲,犯后有悔意,因此予以缓刑宣告,并要求他以书面向俱乐部道歉以及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