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新规严防校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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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严防校园性侵
北京,6月1日—— 为加强未成年学生安全,预防校园性侵害性骚扰,中国教育部今天召开记者会并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现有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明确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生安全成长。
全面加强性教育,提升学生防范意识
新规定强调,学校要加强性教育,开展青春期教育和性教育,提高学生们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意识和保护能力。 此外,规定要求对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项培训,并建立教职工与学生的交往行为准则,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等。
严禁6项行为,零容忍校园性侵
“规定”明确禁止教职工和校内人员实施六项行为:
- 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或性关系;
- 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
- 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 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 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
- 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报告处置机制,保障学生权益
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权益保护机制,如有学生受到伤害,应当及时便捷地进行报告,让家长、教育部门和学校知晓。 针对实施性骚扰性侵害的教职工,规定明确应严肃处理,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者主管部门还要撤销其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名单,终身不得进入教育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校园中发生的性侵害性骚扰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益,也严重违背了法律和师德的红线,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实行零容忍制度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一贯要求,因此对规定进行了系统整合,进一步予以明确和强调。”
此次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规定》,将为校园安全筑起一道坚固防线,保障未成年学生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