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因迟到4分钟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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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因迟到4分钟遭红头文件处罚引发争议
**甘肃网讯:**近日,一位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副教授武砺兴在新浪博客上发表文章,质疑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对他处罚的草率性。据武老师称,10月23日他因公共选修课《周易通论》迟到4分钟,遭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通报并于当天发文全校宣读,处罚内容包括: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良,停发一个月的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武老师表示,他上讲台时仅迟到了4分钟,但学校督导委员会称其迟到8分钟,并对此事一笑了之。他质疑学校对迟到时间的查证过程过于草率,认为学校在处理决策时应该全面考量教师的人品、学识和贡献,而非因一些意外事件引发的小误差而否定数十年建立起来的学术声誉和师道尊严。
10月29日上午,记者前往兰州城市学院采访武老师,他表示这是他在几十年教育生涯中遇到的首次类似情况。学校宣传部门回应称,该校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迟到8分钟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合理规范。 他们强调,制度是刚性的,不会因为个体表现而改变。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学校的处罚过于严厉,应从教师的角度考虑;也有人支持学校的做法,认为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受到制裁,以维护学校纪律秩序。